广州后将房屋给债权人使用有效吗?
张静律师解答:有效。如下面这个案件,原告向被告,同时将自己名下房屋给被告使用作为。被告将房屋出租。后原告起诉承腾房,就认为其未还清,无权要求腾房,驳回其请求。
书节选:
认为,梁某、卢某使用涉案房屋已经过王某同意,现王某基于其与梁某、卢某之间存在借用合同关系而主张梁某、卢某及沙某返还涉案房屋,梁某、卢某主张其与王某之间存在租赁合同关系,故本案案由应为合同纠纷,一审对案由予以调整。本案争议焦点在于王某允许梁某、卢某使用涉案房屋的因由以及其现主张返还房屋有无依据。(一)根据王某的陈述,其主张2019年3月因梁某夫妇装修房屋无处居住,故其将涉案房屋借给梁某夫妇居住使用。王某对该主张未提供任何证据予以证实,其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虽其微信中曾向梁某陈述房屋房屋,并于《房屋租赁合同》上签名,此应为双方关于使用涉案房屋所达成的真实合意,故王某在向梁某清偿相关债务之前,应视为梁某夫妇具有涉案房屋的使用权,此亦符合王某陈述“以房屋租赁权作为”的真实意图,故梁某、卢某基于此使用并出租房屋给沙某具有合理性。现王某亦确认梁某出借的相关款项未清偿,其此时要求梁某、卢某腾空交还涉案房屋并支付占有使用费与双方真实约定不符,亦有违诚信原则,故对王某要求梁某、卢某及沙某腾空返还涉案房屋并支付自2019年3月始的占有使用费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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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经法z院释明合同无效后仍不变更诉z讼请求,二审还能变更吗?
张静律师解答:还可以。如下面这个案件,原告一审以合同有效起诉赔偿,经法z院释明合同无效后仍不变更诉z讼请求,一审法z院遂判z决驳回其全部诉z讼请求。二审中某告表示同意合同无效,原愿意按照合同无效处理。终二审法z院认为为了减少诉累,改判按照合同无效处理了。本案中属于法官灵活处理,如果法官刻板一点的话,也可以判z决维持原判,让原告再另案起诉合同无效,因为按照法律规定二审是不能变更诉z讼请求的。
判z决书节选:
二审法z院认为,关于涉案《租赁合同》效力,因涉案租赁物为建筑,故一审法z院认定《租赁合同》无效正确,本院予以确认。虽经一审法z院释明,张某表示不变更诉z讼请求,但二审中张某明确表示认可法z院关于合同无效的认定,并要求基于该无效合同对于其诉请作出处理,为减少当事人的诉累,且不损害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故二审对张某的请求予以准许。
针对张某的原诉z讼请求,本院认为,因涉案《租赁合同》无效,根据无效合同相互返还的原则,张某诉请付某返还租赁保证金39000元应予以支持。改判1、撤销一审判z决,2、付某向张某返还租赁保证金39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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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装修合同中装修公司未盖章,还能告公司吗?
张静律师解答:公司未盖章的话,要看公司是否承认自己是合同履行人,如不承认,则只能告个人。如下面这个案件,就是装修公司的员工自己在外面签的合同,没有公司盖章,公司也不承认与公司有关,终法z院认定员工个人才是合同相对方。
判z决书节选:
法z院认为,薛某与邓某于2018年4月6日签订的《建筑装修合同》封面载明发包方为艺某公司,承包方为合某公司。但因合某公司并未在合同中盖章,邓某亦无取得合某公司授权,合某公定代表人张某亦出庭作证证明该合同与合某公司无关,故法z院认定合某公司并非合同相对方,承包方应为邓某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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