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登记成都市青羊区的广播电视节目经营单位;
代为申请成都市青羊区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审核范围:成都市金牛区范围内设立的需要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或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的企事业单位,不含外资。
办理条件:已经完成工商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范围包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有三名及以上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通常的有编导,导演,播音主持,动画,摄像,后期制作等,成都自贸区范围内申请广播电视节目经营许可证的,需要至少具备1名编导或导演专业人员。
适用范围:电视剧,广播剧,动画片,综艺节目,网络动画,网络短剧,网络电影,微电影,网络剧,短视频,宣传片,纪录片等广播电视节目及网络视听节目的需要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申请材料:
1.行政审批《申请报告》;
2.行政审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3.行政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
4.主要管理人员材料;
5.法定代表人简历;
6.股东材料;
7.办公营业场所房屋产权证明;
8.办公营业场所房屋租赁协议;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即为影视制作许可证,影视制作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同属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范畴,如果您是从事影视剧方面的业务的话,即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即可,根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不得播放未经获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的单位制作的广播电视节目及网络视听节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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