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拟转让行为属于公司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持股变化,不涉及向市场减持,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未发生变化,本次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转让尚待拟转出方有权机构批准,实际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
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今日收到持股5%以上大股东中国航发南方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航发南方)关于拟向一致行动人转让股份的《告知函》。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计划概述
中国航发南方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向中国航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发资产)转让500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38%)。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航发),中国航发南方及航发资产均为中国航发控制的下属单位,构成一致行动人。本次股份变动系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进行的转让,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合计持股比例发生变化。
本计划实施前,中国航发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663,810,09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47%,其中:中国航发持有公司375,810,36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8.57%;中国航发南方持有公司199,2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5.15%;航发资产持有公司81,131,42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17%;中国航发沈阳黎明航空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7,668,300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58%。本计划实施后,中国航发直接和间接合计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保持不变,仍为663,810,09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47%。
二、本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计划的具体安排
1、转让原因:中国航发南方的战略发展及管理需求。
2、转让方式:大宗交易。
3、拟转让股份数量和比例:50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38%。
4、拟转让股份性质:无限售流通股。
5、拟转让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的六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转让价格: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的前提下,根据转让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中国航发南方本次拟转让公司股份事项不存在违反此前已披露的相关意向、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中国航发南方为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发动力)的全资子公司,本次转让尚待航发动力股东大会的批准,实际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
(二)本次转让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本次转让属于公司大股东与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持股变动,不涉及向市场减持,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合计持股数量和比例未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中国航发南方《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