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2月1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南工作区公司办公楼中区礼堂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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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邱嘉臣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8人,独立董事毕井双先生、饶品贵先生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梁慧女士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3、董事会秘书戚耀明先生出席本次会议;总会计师莫名贞女士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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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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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开全文3、议案名称:关于白云机场一期用地(不含跑道用地)授权经营使用费的关联交易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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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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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关于增补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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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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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2、4、5项为普通决议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3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上述第3项议案对持股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奋迅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英哲、赵丹阳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合法,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