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北京商报记者从业内获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已就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与个人养老金衔接有关事项在业内征求意见,根据《意见稿》,税延养老保险试点公司应当坚持依法合规、积极主动、便利操作原则,做好政策宣传,尊重客户选择,优化办理流程,维护客户合法权益,有序开展税延养老保险试点业务与个人养老金制度衔接,原则上于2023年底前完成各项工作。
7月6日,北京商报记者从业内获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已就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与个人养老金衔接有关事项在业内征求意见,根据《意见稿》,税延养老保险试点公司应当坚持依法合规、积极主动、便利操作原则,做好政策宣传,尊重客户选择,优化办理流程,维护客户合法权益,有序开展税延养老保险试点业务与个人养老金制度衔接,原则上于2023年底前完成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