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许可证申请时注意内容;
办理出版物许可证审批规范;
出版物全国连锁经营单位符合出版物总发行单位设立条件的,可依法向国家新闻出版局申请出版物总发行资质;不符合出版物总发行单位条件的,可依法向所在地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核发批发,零售资质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办理程序:
1、到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名,取得《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营业执照增加出版物零售范围后方可办出版物零售单位设立
3、成都市各区行政审批局在收到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材料后受理
4、五个工作日年内安排两名工作人员对经营者的场地进行勘验
5、符合条件的10个工作日内通知你领取《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核发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必要性依据《出版管理条例》《出版物管理规定》本规定所称发行,包括批发,零售以及出租,展销等活动,批发是指供货商向其他出版物经营者销售出版物。零售是指经营者直接向消费者消费出版物。出租是指经营者以收取租金的形式向消费者提供出版物。
展销是指主办者在一定场所,时间内组织出版物经营者集中展览,销售,订购出版物;
第三条国家对出版物批发,零售依法事项许可制度,从事出版物批发,零售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凭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开展出版物批发,零售活动,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出版物批发,零售活动。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委托非出版物批发,零售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出版物或者代理出版物销售业务。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申请范围: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高新区,锦江区,成华区,温江区,新津区,新都区,天府新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高新西区,东部新区,高新南区,大邑县,蒲江县,金堂县,邛崃市,崇州市,简阳市,彭州市,都江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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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关于四川成都市登记事项关于出版物许可证办理经营业务方面全部的内容,关注我们,带您了解更多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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